财政部近日发布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以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管理,更好支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范回收处理工作。
《征求意见稿》提出,突出奖优扶强,采取措施激励相关企业提高回收处理能力,组织开展技术创新;激励家电生产企业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提升资源环境效益。
在资金分配方面,《征求意见稿》明确,对2024年及以后年度开展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按照因素法分配。分配因素所涉行业指标包括,相关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范回收处理量、地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投入、居民实际拥有家电数量、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许可核定回收处理产能实际运行负荷率,权重分别为70%、15%、10%、5%,共计 100%。
按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范回收处理量分配的金额,具体依电冰箱、空气调节器、微型计算机、电视机、洗衣机3∶3∶2∶1∶1 的比例确定。分配比例根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环境管理形势和循环经济发展状况动态调整。
为推动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对家电生产企业自建或控股企业回收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适当予以政策倾斜,在计算处理量时每台家电可按1.1台参与资金分配测算。
以下为《征求意见稿》原文——
附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